当前位置:福缘放生 > 居家修行 > 正文

扫兴!利辛县捕获刺猬、蟾蜍、青蛙疑犯徐某某,被判刑事件引人关注!

2024-05-03 08:12作者:admin

扫兴!利辛县捕获刺猬、蟾蜍、青蛙疑犯徐某某,被判刑事件引人关注!

经查,被告人徐某某未取得狩猎证在利辛县某庄野地,猎捕野生刺猬2只,使用渔笼的方式猎捕野生蟾蜍136只、青蛙12只。经安徽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涉案动物为中华蟾蜍136只、黑斑蛙12只、远东刺猬2只,均属于“国家三有保护动物”。根据被告人未持有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。被告人徐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,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情节、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,法院判决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1年。利辛县人民法院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,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行为,可能构成非法狩猎罪,请勿以身试法。然而,这种行为在遇到雨天或大风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。依据第十一条之规定,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加装车篷、雨棚、车厢等装置,属违法行为。针对该违法行为,利辛交警加派警力采取固定查处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,在辖区内主干道及学校周边等重点路段,对电动车违法加装的遮阳棚进行现场拆除。交警提醒:交通安全出行关乎着千家万户,加装遮阳伞不仅遮挡视线,还有诸多安全隐患,请广大电动车车主为了自身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,自觉主动拆除遮阳棚。

标签:

最近关注

热点内容

更多
友情链接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