惊讶!六十寿辰,我这样度过,让生活充满欢乐与温馨

那时我想到了什么,我开怀大笑了一会儿,然后又微微一笑,自言自语:“谢谢!” 我还记得第一次过生日是18年前,一群没有血缘关系的“亲人”给我买来生日蛋糕,摆满了整桌丰盛的饭菜,唱了“生日歌”。那时候,我并没有被感动,没有热泪顺腮而下。那时候,我真的觉得幸福人间自有真情在啊!
今年,我已经60岁了,还是和一群“不相干”的人聚在一起庆祝我的生日。蛋糕、一桌子菜、唱着祝你生日快乐的歌。我看着这桌子的“美味”,作为“寿星”,便借题发挥了,聊起了生日宴应该吃荤还是吃素好,如何过生日才是真正有意。大家各自谈论自己的看法,各执一词,非常热闹。
最后,我争取到了话语权,谈起了自从皈依三宝,多年坚持恭闻当今住世的佛陀说法法音,明白了很多以前不明白的事理,特别是知道了六道众生皆是父母的因缘,也明白因果报应如影随形的宇宙法则。所以,我不杀生而行放生,食素长养慈悲心。特别是这个现实的社会,孩子过生日、老人过生日都是大吃大喝,除了高档的生日蛋糕、红包,就是满桌子鸡鸭牛羊肉、鱼虾鳖蟹鱼等等。而我在每年儿子、孙子的生日当天,我都会去买活物去放生,绝不杀生庆生。为何不能杀生呢?杀生的,是指一切有生命能活动的动物。牛羊鸡狗,蚊虫蝼蚁,固然都是动物,人也是动物之一,不过人类比较有理智,所以为万物之灵长。凡是用刀、枪、毒药,或任何一种残忍的手段,去杀害人或其他的生物,这都叫做杀害的方法。杀害的方法:如果是自己亲身去杀的,这是身业犯罪;如果是指使或者口头同意别人去杀害的,这是口业犯罪;如果是见杀随喜,也就是说看到别人在杀害,自己内心起欢喜的,如见到别人打架,在心里头呐喊:这是意业犯罪。对佛教来说,以上皆是违犯了的戒法。
过去佛陀住在舍卫城的祇园精舍时,有一天到外地去,途中看到许多儿童在水边玩鱼,佛陀就问那些儿童说:那些儿童回答说:佛陀听了以后,就对他们说:一切众生,只要是有生命的,谁不贪生?人是万物之灵,知道要求长寿,保全生命,其他的生物虽然不比人类聪明,但是求生之心对于所有的众生都是一样的。无论是天上飞的,地上走的,当人类要伤害牠们的时候,便知道赶紧逃命,当牠们饥饿的时候,也知道四处寻食,这种种的表现都是告诉我们,不要杀害牠们,因为牠们也是要活下去的。杀生是十恶业之一,也是根本大戒之一,在佛法戒律中是绝对禁止的。造了杀害众生的恶业,必然堕落恶道受种种的苦,等于是杀害自己,我们何苦造业来杀害自己呢?
佛法流行世间,首先就是为了实现人类以及其他生物的和乐生存,因为三界六道的有情均是自己多生累劫的亲人,为了尊重个体的生存,所以不得杀生,包括自杀。如果不是故意存心的误杀,不构成重罪,但是也负有责任。在杀害众生当中,以故意杀人的罪业最重。对于杀人,政府固然有专条的法律,但是法律只能制裁于凶杀案成立以后,佛教不杀生的戒律却是可以制止于凶杀案未成立以前,因为持戒的人就不会去杀人了。法律上只能一命抵一命,而不能一命抵多命,一个人如果杀了两条人命以上,或者消灭了杀人的证据,法律就无法裁判。但是,在因果报应来说,一人杀了许多人,必定要多生多世去偿还命债,消灭了证据,也许一时可以逃避法律,但绝不能逃脱因果律,所以我们应该知所戒慎。
在中记载,佛陀曾向一位名叫难提迦的居士,谈到杀生的罪状。佛陀说:众生因为我执、我见太重,一切动作往往有害别人,现在造恶因,将来必定受苦果,合起来看,正是损人又损己。损害别人的事,我们不去做,不造恶因,将来也没有苦果,这正是利人又利己。所以,我们应该发慈悲心,断恶修善,多积善德,培植福业,这才是学佛修行的根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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